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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的殮葬流程主要分為:「自然死亡」和「非自然死亡」。前者多指在留超過 24 小時,於院中離世且死因明確,後者多指入院不超過 24 小時,多屬突然或意外死亡等

醫院自然死亡的個案(火葬)

若是第一次辦理喪事,您可完全根據以下 殯儀後事 的完整指引。在香港,八九成個案都是於「醫院」裡自然死亡,並且愈來愈多人採用火葬; 從家屬角度出發,這是 醫院自然離世的火葬個案 流程:

首先,醫院主診醫生通常會在 三個工作天 內發出以下文件:

取得以上文件後,您可連同「申請人身份證」「先人身份證」死亡登記處 辦理文件。到步後,往窗口領取「補充資料」並填妥死者和申請人資料,並等待籌核對資料,然後您會得到以下新增文件:

家屬可選擇獨立辦理以上文件,完成後,進一步的火葬申請需由 殮葬商 負責,屆時可委託殯儀公司(例如我們桔梗花)辦理火葬事宜。

非自然死亡的個案(火葬)

如屬非自然死亡個案(例如離世者逝世前未經註冊醫生診治,或因意外、中毒或暴力而致死亡等)。當中最常見的疑問便是如何申請死亡證 ,首先,此類個案 無須親身辦理死亡登記,而是由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並登記後,以 書面形式通知死者親屬領取 。這需時多久?情況不定,包括視乎死因研究的進度,由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。

必須的行動是接收警員通知,通常是三個工作天內,於公眾殮房會見法醫並取得以下文件:

以上文件已包括火葬令,您可連同「申請人身份證」「先人身份證」交予殯儀公司到 衛生署食環署 申請火葬事宜。到步後,可交由殯儀公司填妥相關資料,並等待叫籌核,然後便可以安排火葬日期。